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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民政局」“男方及其家人有永久居住权”?女子质疑离婚协议被改,民政局回应

提问时间:2023-02-24 18:45:22来源:星视频


近日,四川渠县一对夫妻签订协议自愿离婚,双方共有财产包括一套住房。杨女士称,去年 12 月 6 日自己与前夫何某某双方去登记离婚,在《离婚协议书》上签了字。杨女士称:1 个月冷静期过后双方再来登记时,民政局工作人员又拿了一份《离婚协议书》,自己以为还是去年 12 月那份《离婚协议书》,没有看具体内容就签了。事后发现多了一句“男方何某某及其家人有永久居住权”。杨女士认为,何某某与工作人员串通添加了这句话。但何某某否认了这一说法。民政局方面表示,双方签的就是原来的离婚协议。渠县民政局负责人表示,已经接到杨女士的投诉,目前正在调查此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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