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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已被」退休4年后被查的胡毅峰已被公诉,检方披露其利用影响力受贿更多细节

提问时间:2023-02-24 18:41:20来源:九派新闻


据最高检官网 2 月 24 日消息,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、院长胡毅峰涉嫌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胡毅峰于 2011 年 1 月担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,至 2018 年退休。在其任期内,备受关注的 " 呼格案 " 重审。

退休 4 年后,胡毅峰接受调查。据检方指控,其 " 离职后,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"。

任院长时 " 呼格案 " 重审

胡毅峰生于 1954 年,早年在呼和浩特铁路局工作,1984 年转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任职,1992 年又转入地方,先后任乌兰察布盟盟委副书记、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、巴彦淖尔盟盟长等职。

2003 年 1 月,胡毅峰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(正厅级),2008 年 1 月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、党组成员。

2011 年 1 月,胡毅峰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兼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,直至 2018 年 1 月卸任。

在其任院长期间,2014 年 12 月 15 日,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。

《中国青年报》曾报道称,胡毅峰对于案件的重新调查和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。

胡毅峰也多次谈及 " 呼格案 "。

2014 年,他对媒体表示," 这个案子已经错了,但我们必须从中认真汲取教训,进行深刻反思 "。

2015 年 2 月,在内蒙古全区中院院长会议上,胡毅峰说," 内蒙古全区法院要严把案件事实关、证据关、法律关,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,决不允许‘呼格案’的悲剧重演!"

官方披露更多涉案细节

在其退休 4 年后,2022 年 4 月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,胡毅峰正接受调查。

同年 9 月,胡毅峰被开除党籍。通报称其 " 执法犯法、以案谋私,大肆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,大搞权钱交易,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" 等。

通报还称,胡毅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

2022 年 11 月,胡毅峰涉嫌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逮捕。

2023 年 2 月 24 日,最高检通报胡毅峰已被公诉,还披露了更多涉案细节。

公开资料显示,胡毅峰 1998 年担任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、盟长,2018 年 1 月离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。

根据检方指控,其在任时敛财时间近 20 年。另据检方指控,其离职后还在继续敛财,且是 " 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 "。

检方指控其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、盟长,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,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,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

离职后,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九派新闻记者 李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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